一、危险废物(危废)的定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简单来说,危废需同时满足两个核心条件:一是 “名录内”(直接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二是 “特性符合”(未列入名录但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二者满足其一即属于危废。
二、危险废物的主要特征
危废的危险特性是其区别于一般固体废物的核心标志,具体可分为以下五类,部分危废可能同时具备多种特性:
1. 腐蚀性(Corrosivity)
指废物能腐蚀金属、破坏混凝土或对人体皮肤黏膜造成直接损伤的特性。
判定依据: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GB 5085.1),pH 值≤2(强酸性)或 pH 值≥12.5(强碱性)的废物,或在 55℃条件下对钢制品的腐蚀速率≥6.35mm / 年的废物,均属于腐蚀性危废。
常见例子:废硫酸、废氢氧化钠溶液、电镀废液、废弃电池电解液等。
2. 毒性(Toxicity)
指废物通过吸入、皮肤接触、误食等途径进入人体或生态环境后,会引发中毒、致癌、致畸、致突变(“三致” 效应)或对生物多样性造成长期危害的特性,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
判定依据: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通过 “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初筛”“有毒物质含量” 等指标判定,例如废物浸出液中汞、镉、铅等重金属浓度超过限值,或含有氰化物、有机磷农药等有毒物质。
常见例子:含重金属的电子废物(如废电路板)、医疗废药物残渣、废弃杀虫剂、化工行业产生的含苯系物废液等。
3. 易燃性(Ignitability)
指废物容易被点燃,且燃烧过程可能释放有毒气体或引发爆炸的特性,通常具有较低的闪点(易燃液体)或易被引燃的固体形态。
判定依据: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GB 5085.4),闪点≤60℃的液态废物、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遇水 / 空气后易引发燃烧的固态废物、以及经过摩擦 / 撞击易引发燃烧的废物,均属于易燃性危废。
常见例子:废汽油、废酒精、废弃油漆 / 涂料、废有机溶剂(如甲苯、丙酮废液)、含油抹布(属于 “易燃性固体废物”)等。
4. 反应性(Reactivity)
指废物在常规储存或处置过程中,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如爆炸、产生有毒气体),或因受热、遇水、遇酸 / 碱等条件引发危险的特性。
判定依据: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GB 5085.5),包括以下情形:能发生爆炸反应的废物、遇水释放有毒气体(如氢气、硫化氢)的废物、常温下易自行聚合的废物、具有强氧化性 / 强还原性且易与其他物质反应的废物等。
常见例子:废弃炸药、金属钠 / 钾(遇水生成氢气并燃烧)、废硝酸铵(高温下易爆炸)、含过氧化物的废液、酸性废水中混入氰化物(会生成剧毒氰化氢气体)等。
5. 感染性(Infectivity)
指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如细菌、病毒、寄生虫),可能引发人类或动物感染疾病的特性,主要来源于医疗、畜牧、科研等领域。
判定依据: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感染性废物鉴别》(GB 5085.3),直接或间接接触过感染者的废物(如医疗废注射器、手术废料)、含有病原体的实验室废物、病死畜禽尸体等,均属于感染性危废。
常见例子:医疗行业的感染性废物(如带血纱布、废弃疫苗瓶)、动物诊疗机构的废弃组织、生物制药行业的含菌废液等。
